天津市房屋出租合同(官方版本)租赁当事人: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房屋情况1-1 甲方将座落于区、县路、道、街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结构,房屋类型(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1-2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第二条租赁用途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它约定)。2-2 乙方应根据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根据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3 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3-1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2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3-3 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租金。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