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继承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 民事继承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 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 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 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 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 此后 3 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 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 10 年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吵。 家里的主要家务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 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 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 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怀, 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 12 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 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 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 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 平米)。 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 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 12 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书:本市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继承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赵 XX,男,白族,1980 年 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