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农药管理和农药登记要求 [ 作者:peter
gu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4 更新时间:2025-4-18 文章录入:peter
gu ]澳大利亚农药管理和农药登记要求 第一部分: 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国家管理体系简介一、体系的建立和领导层联邦政府的作用是开发、管理、评价和不断改进农药和兽药的管理体系
由国家初级产业部长理事会)领导这些工作
该理事会由来自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各州和各地区政府以及新西兰的农业部长组向产品安全和诚信委员会(PSIC)咨询有关农药和兽药化学品方面的管理建议
PSIC如下部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州和地区政府的初级工业部门或农业部门;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组织)以及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
还有来自工作场所关系部长理事会、澳大利亚卫生部长理事会和环境保护与遗产理事会的代表
还与一些国家级的代表农药和兽药业界、农业界、职业的和讨论性的公共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消费者和环境利益等方面的非政府组织合作
二、农药和兽药化学品的登记澳大利亚国家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负责国家级的农药和兽药登记计划
该计划对所有在澳大利亚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的生产和供应进行登记和管理
澳大利亚的其他一些政府机构也帮助 APVMA 对农药和兽药化学品进行评价:(1)化学品安全办公室(卫生与老龄化处),负责毒理学和工作人员安全方面的评价;(2)环境和遗产处,就产品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及如何避开危害提供3)州/地区初级工业部门或农业部门,环境保护当局和独立的评审员,他们针对产品控制有害生物和疾病的能力提出意见
还邀请公众参加各种项目活动,如通过“有害经历报告程序” 向 APVMA 报告使用农药和兽药化学品过程中遇到的有害经历,并为化学品评审做出贡献
PVMA 还负责制定食品中农药和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
三、使用管理州和地区政府负责农药和兽药化学品销售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