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化工危废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运转、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 企业车间、仓库要保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法律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 企业厂区内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严禁私自安装电热炉、电取暖设施
所有电路线路、照明灯具法律规范安装、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电力线路
第五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门禁、监控、配电器、对讲机等设备
车间设备的必要操作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 对相关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停用,维修或更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企业的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负责
第七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保持与相关部门联系畅通,共同构建防范屏障,发现寻衅滋事,侵害公私财物的行为要及时处理
第八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出行办公,要仔细遵守公共秩序,谨防意外发生
第九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下班后要锁好门窗,办公室内不要存入现金等贵重物品
办公场所来陌生人要主动询问
第十条 企业财务室、办公室避开闲人出入,仔细落实人防技防措施,确保财务档案安全,财务室要仔细执行现金保管规定,送款、取款要有保卫措施
财务人员下班后要严格检查门窗,保险柜是否锁好并开启监控设备
第十一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离岗、出入厂区
第十二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考勤制度、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
第十三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仔细履行职责,做好视频监控和场地安保
要做到每班两次厂区内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