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区域代理协议模板 甲方(总代理商):珠海市阿尔法有限公司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 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
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
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
地域为 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 箱共 支
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 箱 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
每年为 箱共 支
每两箱(24 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 /支(750ml 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
750ml 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 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
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
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