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___________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注:实行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阔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制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进展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第三章 股份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实行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