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作为一个进展中国家,自从进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以后,整体的综合国力就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无论是在经济水平的进展还是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方面
这样的进展对于我国的林业事业也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林业法制建设方面,为了确保其能够走上一条可持续的进展道路,就必须要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
关键词林业法制建设;可持续进展;行政法律监督体系;立法原则;生态平衡 前言 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
在长期的历史进展过程中,为了能够促进林业事业的可持续性建设,必须要重视对于相关法制建设的落实,一旦脱离法律的监管,整个林业事业就会走上歧途,不仅仅会造成大量森林资源的损耗和浪费,而且也会对人民、社会、国家等带来损失
因此,讨论可持续进展条件下林业法制建设的相关问题并进行解决显得尤为关键
林业法制工作的相关内涵解析 林业法制工作指的是我国林业法律制度的相关总和,主要的内容包括在林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的合法性原则、制度、程序和过程
整个林业法制工作的建设和落实必须要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际目标为基础,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立法体系和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从而使得所有的林业法制工作都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是在社会、民众、国家等多方共同参加的基础上来实现有机性的统一
林业法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要的問题就是我国的《森林法》法律制度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①我国在森林资源的消耗上一直是保持着限额控制的相关制度,这就使得我国在遏制对森林的乱砍滥伐上面存在着危机,由于限额控制的数据不准确,对于实际情况的考虑不足就很容易导致伐木者有漏洞可钻
②过分依赖于国有主体来进行林业产业化的核检,对于一些非政府行为、以及群众的集体行为并没有做到充分的考虑,很容易造成“林权过于集中于国有集体”的消极进展趋势
其次的问题就是我国在林业法律法律规范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