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群租房开展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开展集中整治车辆为构建和谐、平安的居民生活环境,优化租住双方关系,促进邻里和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常州市群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对薛家镇群租房开展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现将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化贯彻落实薛家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群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法律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群房屋的暴恐案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薛家镇稳定进展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此次活动的目标计划是什么? (一)全面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法律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屋特别是群租房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属地和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方案》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答:(一)一个产权单元内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 10 平米或实际居住人数 10 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群租房。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群住房集中整治行动有哪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政协工委主任牵头,政法综治科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力量共同参加,组建走访调查和联合执法队伍,全力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政法综治科履行牵头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