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专业标准为促进幼儿园老师专业进展,建设高素养幼儿园老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特制定《幼儿园老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老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育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老师专业素养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老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是引领幼儿园老师专业进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老师培育、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进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欢乐健康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讨论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进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进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维度领域基本要求专 业 理 念 与 师 ( 一 ) 职 业 理 解与认识1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理解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认同幼儿园老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进展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沟通
( 二 ) 对 幼 儿 的态度与行为6
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