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工团考评制度]管理考核制度 文工团考评制度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工团员工务必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及报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 1 天以内的(含 1 天)由文工团团长批准; 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文工团团长与局长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所有考评制度实行百分制,结合实际考勤情况、文工团人员负责事项、业务能力及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考评,每月一小结,由各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并总结存档,考评情况与绩效工资和当月工资挂钩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 3 次以上 5 次以下者,扣发 10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5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 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六、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精神文明奖金; 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精神文明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 10 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精神文明奖金,并给予记过 1 次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 3 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精神奖金,并给予记大过 1 次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 3 天以上,6 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精神文明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 每月累计旷工 6 天以上者(含 6 天),予以辞退
七、文工团员工每天排练提高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