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市政工程电气设计问题述评市政工程电气设计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进展,我国人们对电力的依赖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电气设计是就要有更大的进步。 【关键词】:市政工程;电气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 2000 年国家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以来,设计人员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及执行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还有一些涉及行业性较强的标准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 1 10kV 配电系统的电气设计在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后应注意的问题 此时发生接地故障,故障信号应作用于跳闸而非只作用于信号;接地故障保护采纳零序电流保护,且由于接地故障电流与故障点所在位置无关,仅与接地点的过渡电阻、线路的分布电容和中性点接地电阻有关,故只能采纳带阶梯时限的零序电流保护来保证上、下级保护动作的选择性;电压互感器的接线由于不再检测零序电压作用于信号,而改为 v―v 接线;lOkV 系统经低电阻接地后,可降低谐振过电压的幅值,抑制了弧光接地过电压,且由于电源的迅速切断,对系统元件的绝缘水平可大为降低,如电力电缆的电压等级 U0/U可由 8.7/10kV 降为选择 6,10kV 等,可见一、二次线的设计都要有所改变。 对于低压系统要加强对 lOkV 侧接地故障过电压对人身和设备危害的防范在变电所高压侧发生接地故障时,接地故障电流 Id 在变电所接地电阻 RB 上产生的故障电压 Uf=IdRB,随 Id 的增大而增大,由于低压系统中性点接地与高压保护接地共用同一接地极 RB,对于 TN系统,此一上千伏的故障电压 Uf 将沿 PE(PEN)线传导至低压系统引起工频暂态过电压,从而引发人身电击事故。对于 Tr 系统,故障过电压 Uf 虽不会传导到低压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上而引起电击事故,但却存在对电气设备和线路对地绝缘产生 Uf+U0(相电压)的工频过电压,造成短路或接地火灾等危害。在设计上应实行的防范措施主要有: (1)当变电所和低压用户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低压系统不得与电源配电变压器的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即分设两个接地,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应在距该配电变压器适当的地点设置专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411。建筑物户外不具备总等电位联结条件的电气装置则改为局部 TT 系统,以防人身电击事故。 (2)当变电所和低压用户在同一建筑物内时,由于具有总等电位联结的作用,可以共用接地装置。 (3)当变电所和低压用户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时,TT 系统应注意降低 10/0.4kV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