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 录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6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7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8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9
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0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1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2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3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5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6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17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18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19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20
晨检制度21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22
设备清洗维护制度23
台账制度24
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25
投诉受理制度26
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