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工作高等学校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工作 高等学校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集中隔离观察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隔离观察区设置 1
学校在校内设置 2 个集中隔离观察区,驻地政府校外提供部分床位,总共 183 个房间、366 个床位
其中,校医院 18 间,学术沟通中心 120 间(三室一厅套房),驻地政府(辛安街道办事处)为我校提供附近格林豪泰酒店 90 个床位供隔离观察使用(根据 45 个房间核算)
按功能将隔离观察区分为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
校医院、学术沟通中心具备基本住宿、医务工作、消杀防护等条件
隔离观察对象需要自备个人学习生活日常用品
法律规范标识
集中隔离区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走廊通道等制作醒目标识; 制作规章制度、工作法律规范板标识上墙
二、集中隔离观察对象确定标准 隔离观察区主要用于确诊者治愈出院后隔离观察,出现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但尚未确诊师生员工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以及疾控部门要求在校隔离观察的其他人员
三、入区隔离工作流程 1
确定隔离对象
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根据健康风险判定标准,确定应集中隔离人员
建立人员信息档案
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根据“一人一档案”“一档四留存”原则,建立隔离人员信息档案,主要包含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所在学院、班级、宿舍、辅导员及联系方式,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新冠肺炎诊治情况、原隔离情况,风险等级,既往病史、目前服药用药情况等信息(见附件 1)
信息档案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
信息采集主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