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下山镇兴民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节能评估报告书(简本)编号:MT 2025-35贵州省经茂节能评估咨询中心二〇一二年七月兴仁县下山镇兴民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节能评估报告(简本)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5]2787 号)的精神,我中心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6 号)和《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对兴仁县下山镇兴民煤矿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能耗指标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设计是否符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法律规范;能源消耗品种、数量以及对所在地区能耗负荷的影响等进行全面、合理的评估(具体详见节能评估报告书)
一、项目用能概况及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兴民煤矿为农村生活用煤续建项目,本次方案变更是在原《兴仁县下山镇兴民煤矿(变更)开采方案设计》基础上进行的,矿井建设规模由 9万t/a变更(扩能)到30万t/a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消耗的能源为电力、原煤,消耗的耗能工质为蒸汽、水
矿井年耗电量:572
9895 万 kWh,主要用于煤层开采、瓦斯抽采、运输、提升、通风、排水等动力设备,为企业外购能源
矿井设备总安装台(件)数:121 台(件),设备安装总容量:2734
3kW;工作设备台(件)数:83 台(件),设备工作总容量:2199
5kW;有功功率:1273
31kW;无功功率:1196
27kVar;视在功率:1747
原煤主要用于矿井(前期采暖供热设备)DZL2-0
8-AⅡ 蒸汽锅炉,锅炉年耗煤量 2730t/a,由矿井自给
矿井消耗的耗能工质为蒸汽、水,为矿井内部转换
矿井供热热源:矿井总热负荷为 2228000W
初期矿井采纳 2 台 DZL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