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目得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二、范围1、本制度所称得危险废物就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得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与鉴别方法认定得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得固态、半固态与液态废物。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得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她经营活动与监督管理活动。三、危险废物管理1、公司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得主要责任人,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得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得监督管理。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处理、消除隐患”得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得目标。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得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进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得收集、贮存场所与专用设施。4、任何单位与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与污染环境得行为进行投诉与举报。5、公司环保管理部应对危险废物得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得,应当在变化前 15 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7、公司安环部应仔细做好每年一次得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与储存场所得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实行措施清理更换。8、贮存场所应按法律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她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得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得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得标签,并登记注册。1 0、不同性质得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得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得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得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与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得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得名称、来源、数量、特性与包装容器得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1 2、危险废物得记录与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 3 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13、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得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得气体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