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题 目: 试论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姓 名: 冯洁泳 学 号: 050524328 系 别: 法律系 专业班级: 律师实务 3 班 指导老师: 徐柏梅 年 月 日目 录中文摘要IABSTRACTII一、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1(一)有利于保证证言的真实性1(二)有利于保证质证顺利进行1(三)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2二、我国证人出庭制度的缺陷2(一)对证人范围的规定过于广泛2(二)证人出庭的程序性规则不完善3(三)缺乏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3(四)证人经济补偿制度不完善4(五)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权利和财产的保护措施不足4三、证人作证制度的国外考察4(一)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4(二)证人保护制度5(三)证人补偿制度6四、完善我国证人出庭制度的构想6(一)合理地界定证人的范围6(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性规则7(三)建立强制证人出庭的制度8(四)建立证人经济补偿制度和奖励制度8(五)完善证人及其家属的保护措施9参考文献11致 谢12中文摘要证人证言是诉讼活动中运用最广泛的证据之一
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首先就要对证人证言的真伪虚实进行审查
然而,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的最佳方法就是让证人出庭作证时接受各方诉讼主体的质证,以查明其真伪虚实
我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从表面上看是明确的
但由于法律条文允许变通,加上强制性措施的缺乏,使得证人必须出庭作证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形同虚设
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缺陷,并通过借鉴英美法系相关规定,论述笔者观点
证人出庭制度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笔者从完善证人出庭制度的角度出发提出个人观点
首先,提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必要性
其次,列举我国证人出庭制度的缺陷
再次,借鉴英美法系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最后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 证人出庭;证据;刑事诉讼;证人证言Abstract The 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