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环评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总结第一章 概论第一节 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一、环境《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环境定义是:“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进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 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 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定义是:“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 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与进展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进展沿革《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 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第三节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环境保护综合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定位为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主要规定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解决共性问题。环境保护单行法包括污染防治类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生态保护类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第一节 总则二、环境保护坚持的原则《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