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皮带队特种设备(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队行车的管理,保证行车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下皮带队全体行车使用人员以及行车管理人员。 三、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成员 组长:朱丙成 副组长:张培刚 成员:温继栋 甘俊峰 王 坚 王明成 杨兆坚 李斌斌 四、行车管理职责1.行车安全管理组长负责行车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辖部门的行车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当及时进行上报维修部门。副组长配合组长日常管理工作。2.所有成员即行车司机必须对行车操作章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之后方可对行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根据行车安全操作章程对行车进行正确操作。 五、行车管理使用程序1.资格要求 (1)行车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行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使用行车; (2)没有上级领导要求,行车专门使用人员不准擅自教别人或允许别人使用行车。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现象,并快速进行处理; (2)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特别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行车各操纵手柄,开关是否处于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装置是否良好,各导轨面是否清洁,行车上面有无闲人或异物,假如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钢绳有无损坏,钢绳有否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是否松脱,吊钩轴销有否变形; (7)空车检查运转、润滑情况;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响铃或发出警告信号后方开始工作。3.工作中 (1)注意行车所有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润滑情况,如有异状或异响应停车检查,直至消除异状或异响;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即:①无人指挥不吊; ②钢绳打结或有断裂现象不吊; ③ 手势不清不吊; ④斜吊不吊; ⑤ 超负荷不吊; 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 未紧固物件不吊;⑧吊物埋入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⑨ 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从头上越过不吊;⑩液态溶液太满不吊; (3)尽量避开重物突然提离地面,提升时,应首先将重物提离地面约 100 一 150 毫米,直至确信所有提升装置都正常无卡阻现象,制动可靠有效后,才可继续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严禁利用限位开关切断电流; (5)严禁对各机构进行反接制动; (6)发生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应快速将所有控制器扳(转)到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