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根据 2025 年 8 月 1 日实行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整理](2025-3-30)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是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查、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三区域措施效果检查、四区域验证)三、区域措施效果检查四、区域验证方法: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顶底板位移量,煤层的透气性系数变化率,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合用于采纳穿层钻孔预抽石门(立、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合用于采纳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a 或残余瓦斯含量时<8m3/t 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区危险区,否则为突出危险区(涉及出现喷孔、顶钻及其它突出预兆),检测点周边半径 100m 的预抽防突效果无效(第 53 条);检测点布置:对区段煤层(宽度或长度未超过 120m)或穿层煤巷条带煤层,则每隔 30-50m 至少 1 个检测点;顺层煤巷条带煤层,则每隔 20-30m 至少 1 个检测点,每个区域不得小于 3 个;穿层石门揭煤区域煤层,则至少 4 个检测点,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及两侧,且至少 1 个检测点位于规定预抽区域内距边沿不大于 2m 的范围(第 55条);检测点有预兆无效范围:若检查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生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边半径 100 m 内的预抽区域鉴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若任何一个检查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成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鉴定为预抽防突措施无效时,则此检查测试点周边半径100m 内的预抽区域均鉴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第 53 条)1 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综合指标法;2 煤巷、采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钻屑指标法、复合指标法、R 值指标法;(具体方法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3 规定:①连续进行至少 2 次区域验证;②工作面每推动 10-50m 至少进行 2 次区域验证;③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至少打一个超前距离不小于 10m 的超前钻孔或物探措施(第 57 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