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的规定(1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老师组织、推举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老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老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老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判、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老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判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判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