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中学后勤管理制度(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学校后勤工作就是结合学校实际,保证为学校实现教育 教学目标制造有利条件,为师生员工组织提供后勤保障.为了更好地 搞好后勤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校务会讨论,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第二条:学校后勤工作是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后勤工 作,提出改革方案,制定配套的改革政策;代表学校执行后勤制度, 行使后勤管理各项工作职责。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三条:按时、准确地发放教职工工资、奖金及上级下发的现 金或物质。不拖欠、挪用,按时、准确地向上级交纳应交的经费。第四条:严格按上级规定向学生收费。收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学 校收费项目一律向学生公开,学生收支账目到人,定期向学生公布.第五条:不准向学校借用公款,特别情况下,必须由校长批准, 方能借取,必须按期归还,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由校长审批。第六条:后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不贪污、 不受贿、不挪用、不用公款公物作私人人情,不假公营私。对内增收 节支,对外多出力、少花钱.第七条:一切现金、财产账目做到:准确、清楚、明白,所有收支 必须经校长审核,学校每学期对会计帐务和出纳现金审核一次;会计 帐和出纳帐,每月核对一次.第八条:实行账务公开制度,每学期公开两次,即学期初一次,学期末一次.第三章班级公物管理第九条:学校建立班级财产登记、检查、发放、收回制度。到班 的财产直接由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点交班主任,期末收回.第十条:到班的电设施每两周由后勤人员检查一次,其他公物, 每月 1-5 日检查一次,发现损失,未修理好者,由学校安排修理,材料 费和工价一律从班主任当月工资中扣回。第十一条: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管理财 产,应责任到学生个人,学生破坏公物,班主任可以根据学校规定标 准允许从学生个人中收取赔偿,找不到赔偿对象者,班主任自己负责。第十二条:学生故意损坏公物,情节严重,加倍赔偿,情节较轻 的,则按原价赔偿.第四章各处室财产管理第十三条:凡是分到各处室的财产,必须建立财产登记制度,对 准确反映财产的数量,价值、品种、规格等,加以详细的记载。第十四条:分到各处室的财产,各处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凡是 能循环使用的财产出现人为损坏或流失,则由各处室主任负责追查, 若追查不到则由各处室主任负责。第五章 个人保管的公共财产第十五条:原个人保管的公共器材、用品、本人在学校内调换工 作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