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要求及检评细则一、纪律检评细则1. 月评满分为 1 分。2. 寝室熄灯前 5 分钟(哨声)要处理完洗刷等个人事务。3. 熄灯后必须全部静下来。有说话者,扣所在班 10 分;合班宿舍,不能确定说话者,两班同扣。有点蜡烛、打手电、听收音机等情况之一者,扣该生所在班 5 分/人次。有洗衣服、洗澡、打游戏、不在宿舍住宿等情况之一者,扣 10 分/人次。若外出不归,扣 30分/人次,并严肃处理。4. 严禁打扑克、下棋、玩球。否则,没收物品,每人次扣 10分;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并视情况给予处理。5. 留宿外人、私自更换床位者,每人次扣 30 分。6. 私接电器者,没收电器且每件次扣 5 分。7. 要爱护公物,不准踢门、跳窗、脚踏墙壁、损坏电器,消防器材等,如有违犯者将根据损坏情况,由其给以 1—3 倍的理赔,扣考核分 5 — 10 分/人次,并给予通报批判,情节恶劣者开除学籍。8. 应服从年级及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顶撞管理人员的学生,扣考核分 10—30 分,严重者给予停课或开除处分。9. 严禁在宿舍内吃零食、喝酒、吸烟,每人次扣 5--30 分。10. 学生因事到宿舍,须持班主任出具的假条,在同舍人员的陪同下,将假条交管理员验证后,方可进入宿舍;违反此规定每人次扣考核分 2 分。如因特别情况确需到宿舍休息,须班主任出具假条,交管理员存档后才能进入宿舍休息,违反者扣考核分 2 分。11. 离开宿舍按要求关好窗、锁好门,严防损坏门窗玻璃和失盗现象发生,违反者扣班级考核分 2 分。12. 要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去水止,违反者扣考核分2 分。主动将未关的水龙头关上者,每发现一人次加 2 分。13. 主持正义,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偷盗或损坏公物、破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对知情不报者,按违纪论处,并酌情扣考核分。14. 出入寝室要有秩序,不得拥挤、推拉或起哄,否则,造成事故,学校将严厉查处,必要时送公安机关处理。15. 学生要遵纪守法,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否则扣 40 分/人次,并严肃处理,情节恶劣者送公安机关。16.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扣 20 分/人次,并严肃处理。17. 从宿舍内向窗外泼水、扔东西,每人次扣 10-20分。二、宿舍内务检评细则1. 满分为 1 分。2. 规章制度上墙,值日名单上墙,学生姓名、床号必须张贴在指定位置,每次检查没有的,扣 5 分/项。3. 床铺保持洁净。被子要折叠三折,折统一朝南,摆放于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