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工作手册 社团名称: 负 责 人: 指导老师: 学年第 学期XX 实验高中团委制二○一七年十一月手册说明⒈ 为了加强社团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法律规范社团工作,提高工作效益,统一工作要求,特制定“社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供社团使用
⒉ 《手册》各项记录应实事求是,记录时应严肃仔细,及时准确,字迹清楚,《手册》记载的资料,作为考核社团工作和汇总社团成绩的重要依据
⒊ 《手册》由社团负责人及时进行填写,妥善保管
填写时一律用签字笔填写
⒋ 《手册》每本使用一学期,期末结束时交团委保管
社团负责人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⒌ 《手册》不得遗失或损坏,并作为档案材料存档备查
南京市板桥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学生社团活动坚持“和谐进展教育”办学理念,根据学生不同个性、特长、爱好、能力、兴趣,营造社团进展氛围,提供条件,注重进展学生良好的心理素养、思维品质、意志情操,让学生的特长、能力、个性得到充分进展和发挥,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均得到充分进展,成为个性鲜亮、有制造精神、有进展潜力的人
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在校学生为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及生活,自愿组织起来,为实现成员共同进展目标,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社团管理和监督,促使社团健康进展,繁荣校园文化,使社团管理更加法律规范化、系统化、明确化,保障校园文化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 2 条 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们德、智、体全面进展,培育和提高同学们综合素养,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符合同学健康进展的需求
第 3 条 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动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社团的健康进展
第 4 条 凡学校内由本校学生发起、组织和参加的各类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