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阳光招生实施办法 区第三中学阳光招生实施办法 我校根据"呼教发[2025]41 号'文件精神和 z 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规定,定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开始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监督组成员:zz (二)、招生计划:我校 2025 年计划招生 826 人,其中统招生 259 人,分招生 388 人,择校生 133 人,体育特长生 46人(z 区计划内 20 人) (三)、招生对象:参加 2025 年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在籍学生(户籍所在地为 z 区和陈旗) (四)、招生流程 1、7 月 26 下午 14:00--27 日中午 12:00 统招生报到;(分招生、择校生时间安排请注意网站更新) (五)、收费标准: 统招生和分招生免交学费;择校生三年 1
2 万元/人 注:择校生需在 2025 年 7 月 27 日--28 日到海三中收发室登记报名
按报名者的总分(含加分因素)从高到低顺序录用,未报名者不予录用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严格根据招生时间和要求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敬请广阔家长和考生监督
举报电话:z 我校将以优质的教育资源,办让家长、社会满意的教育
zz z 区第三中学 篇 2:平城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平城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且属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进展,本着服务至上,法律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平城小学(平城外国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一、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全体工作人员要仔细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吃透精神,把握原则,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实现招生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