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六月一日中物联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总经办集中统一管理,在未交给总经办档案专员前的档案(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部门自行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专员,其任务是:1.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3.进行档案鉴定;4.进行档案统计;5.提供档案备查工作;6.仔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集团文书收发、处理、制作管理规定第五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集团总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文件管理,提高文件流转速度和处理效率,落实文件的督办、跟踪和执行,特制定本规定。第六条 本规定中所称“文件”是指除带密级的财务系统文书(含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和带密级的法律专用文书(如法律合同)以外的所有各类文件、报告、资料等。第七条 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是本规定所界定的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总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其它外来文件的统一收文、登记、传递、领导批示文件回发及登记、整理、归档和总公司文件的下发。第八条 为进一步提倡和推动无纸化办公,总公司在已建立了内部局域网的基础上,正在试运行一套《公办天下》网络办公系统软件,待成熟后在集团内正式推开。在集团内尚未全面推行网络办公前,各子公司在向总公司报送文件时,可报送纸制文件,但必须同时备份电子文本(电子文档 U 盘拷录或是光盘刻录为宜)。第九条 文件流转的程序及具体办法1.收文及处理·总公司各部门需上报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文书(带密级除外),子公司各类上报总公司及总公司领导的文书一律送总经办(文书可附“文书说明”);总经办在登记确认后 1 小时内送至指定报送对象;若报送对象因故未能亲自签收文件,送件人员需贴上相关文书说明置于报送对象的办公桌上,并在网络办公系统中予以提示,对特别重要、紧急的文件,还将及时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