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中药材 GAP 实施要点1/38第 一 节中药材 GAP 的概念中药材 GAP 是《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Chinese Crude Drugs) 的简称,其中 GAP 是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的缩写
该规范是由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组 织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的行业管理法规;是一项从保证中药材品质出发,控制 中药材生产和品质的各种影响因子,规范中药材生产全过程,以保证中药材真实、 安全、有效及品质稳定可控的基本准则
该规范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和质量管理 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采用种植、养殖方式规范生产中药材的全过 程管理,同 GLP 、GCP 、GMP 和 GSP 共同构成了药品管理的 5 个配套规范
实 施中药材 GAP, 有利于对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的品质控制,是保证中药 材品质“稳定、可控”,保障中医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措施
该规范所指的中药材是广义的概念,涵盖传统中药、草药、民族药及引进的 植物药
矿物药因来源于非生物,其自然属性和生产过程与生物类药差异较大, 因此其生产质量管理不包括在该规范范围内
由于药材来源于药用动植物,因此中药材 GAP 的大部分内容是针对活的药 用动植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而制订
中药材 GAP 既适用于栽培、养殖的物种, 也包括野生种和外来种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中药材 GAP 概念涵盖的不仅是 药用植物,还包括药用动物,这一点与 WHO 和欧盟的 GACP 仅包括药用植物和 芳香植物不同,因为目前我国以药用动物为基原的药材还占一定的比例
所谓中药材的生产全过程,以植物药为例,即指从种子开始经过不同的生长 发育阶段到形成商品药材(经初加工)为止的过程
此过程一般不包括饮片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