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本操作章程适用于煤矿井下机械安装工种。二、上岗条件第 2 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第 3 条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机械、液压基础知识。第 4 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质量标准》及有关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方面的标准、规定和要求。第 5 条身体情况适应煤矿下工作。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6 条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第 7 条进行安装作业时,必须配备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施施工场地点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当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现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第 8 条在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牌。第 9 条在倾角大于 15°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别需要平行作业时,应该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第 10 条当安装现场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 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 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所有的人员。第 11 条安装工应能正确合理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得代替手锤使用。第 12 条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执行。四、操作准备第 13 条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熟悉安装工作环境、进出路线、避灾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第 14 条下井前要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工作人员传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第 15 条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等起重设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第 16 条对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义件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当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五、正常操作第 17 条带式输送机的安装。(1)安装顺序:卸车→安装机头架→对接卸载臂(对接储带架)一→稳皮带机·118· 机电尾→拉上、下皮带→对接中间部分→穿皮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