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上岗条件1、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章程规定1、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当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测、修理地点 20 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所有的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牌
6、在倾角大于 15
的地点检测、修理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如因特别需要平行作业时,应该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测、修理工作时,不得少于 2 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1 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进行认真检查所带工具齐全与否、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测、修理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阻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当注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