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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教学设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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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法律法规一-《产品质量法》教学设计学习目标1。掌握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了解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2。了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3。掌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基本内容.4。熟悉违反产品质量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5。结合所学的内容,学习查阅法律法规,学习分析案例。教学重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教学难点:1、《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概念2、销售者的过错责任3、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讲授法、小组竞赛等相结合第一课时:产品质量法概述导入:观看视频《今日说法:贾国宇受害案》,引入课题.教学过程:一、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是产品的生命,是产品生存和进展的前提。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在借鉴别国有益的立法经验基础上,根据本国实际,制订了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领域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产品质量法,是指 1993 年 2 月 2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0 次会议通过、1993 年 9 月曰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二)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主体是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说明,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都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界定的“产品”范围较窄.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因此,产品质量法所讲的产品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产品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这就排除了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精神产品,也排除了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天然产品和初级农产品,如农、林、牧、渔产品等。2、产品,还应是用于销售的产品,即商品。加工、制作产品者具有营利的目的,纯为科学讨论或纯为自己使用的产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物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1、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建设工程以外的不动产,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如飞机、汽车等.2、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设备,属于 D2(2 )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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