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干部理论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常常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科学决策水平,特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一)人员组织。党委中心组由党委委员组成。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二)学习形式。主要实行分散自学、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等形式,可以聘请专家、老师讲授,组织收看电视辅导讲座,也可以在自学的基础上针对所学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确定题目展开讨论发言。(三)学习时间。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季度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半天,全年参加学习时间不少于 20 个半天,其中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 10 次,每次集中学习的具体时间提前通知。(四)学习内容。中央、省、市、区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等;党委中心组要建立专门的学习记录簿,由学习秘书负责记录每次集中学习要点和讨论发言情况。(五)学习要求1、记好学习笔记。全年每个成员学习笔记记录不少于 10 篇,年终统一交学习秘书存档。2、抓好考勤。建立集中学习签到簿,并由参学本人亲自签到。特别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向学习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由学习秘书在签到簿上注明原因,每半年公布一次学习情况。3、搞好补课。凡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由学习秘书负责对其补课,并补记笔记。4、仔细自学。根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制订个人的学习计划,根据计划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5、进行心得体会沟通。每年中心组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心得体会沟通。组织参学人员谈体会,谈认识、沟通心得,相互启发。6、组织考试。每年至少对党委中心组成员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成绩档案。7、建好学习档案。中心组学习记录簿、学习签到簿、补课记录簿、学习成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考试成绩、个人自学计划等学习档案要装订成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