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资格问题小结(8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公司股东资格问题小结来源:视野论坛作者:haihan2352025-12-25一、自然人(一)党政机关1、公务员(禁止)《公务员法》第 53 条第 14 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加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因此,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
虽然公务员不能因个人营利目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但是可以根据上级的决定,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包括担任董事、监事、经理职务)
2、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禁止)根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别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因此,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不得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3、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中纪发[2000]4 号)、《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中纪发[2001]2 号)和各地市纪委《关于区、县党政机关局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投资兴办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企业
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禁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禁止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的(离)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
因此,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的退(离)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