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事宜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劳务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一、承包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承包内容和工作时间: 承包期间,执行非全日制工作制,承包内容为: 三、承包费及支付时间和方式: 承包费为每月 元,甲方于次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当月承包费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乙方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必要的工作条件
3、协调在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4、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进场作业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2、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3、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物品坏的, 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 1、在承包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包他人或擅自聘请他人,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内,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即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受国家政策、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免责
3、乙方根据不低于 10 万元标准办理相应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保费由乙方自付(若出意外,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外的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甲方对乙方在作业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违章作业,有权进行教育
第一次口头警告,如不见效,发警告通知书,如仍不见效,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
5、一方给对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对方应予签收,如对方拒绝签收的,发送通知的一方按对方写在本合同落款处的地址邮寄送达,视为送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