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一、目得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与考勤制度得法律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二、工作时间(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 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 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 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她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 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根据排班表规定得工作时间与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三) 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得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 100 元。(四) 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得具体时间。 三、打卡规定(一) 本院采纳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得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根据排班表规定得时间上下班, 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二) 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三) 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卡说明。(四) 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 3 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 100 元,依次类推。(五) 各科室在次月 5 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 100 元。 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得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得均视为缺勤。(六) 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七) 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得,改签到考勤。(八) 因考勤机故障或间或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九) 人事科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规定(一) 迟到早退1. 迟到定义:超过晨会交接班时间(8:00)打卡到岗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 50 元。迟到超过 30 分钟为旷工 1 次,扣罚 100 元。2. 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 10 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扣罚 50元。早退超过 30 分钟为旷工 1 次,扣罚 100 元。3. 事先未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