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科规章制度放射治疗科是以临床医疗为主的科室,其管理要求应参照临床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常规制度。一、查房制度1. 每周主任查房 1 次,全科医生与病房护士、技术员组长参加,讨论门诊和病房疑难病例、典型病例以及死亡病例,对存在的诊治问题提出意见并即时解决。2.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 1 次,带领本组住院医院制订治疗方案,解决治疗问题,并选定主任医师查房病例。3. 住院医师每天至少要巡视病房 2 次,即时解决病人治疗中的问题。4. 对门诊治疗病人每周至少检查 2 次,其中 1 次作全身检查,认真观察肿瘤消退情况,并给予相应措施。5. 治疗室在组长带领下,每周检查治疗 1 次,并讨论解决在治疗摆位中出现的问题。二、病历书写制度1. 病历书写应于 24 小时内完成。2. 要求字迹工整,语言通顺,内容科学,逻辑性强。3. 疗程结束,医生应详细记录病人治疗经过,包括治疗日期、疾病名称(病理诊断)、设野方式、照射能量、照射总剂量(肿瘤量)、分割次数,时间及体检、辅助检查等情况,病人出院后,其病历要经主治医师和主任签字后方能送病案室。三、定期随访制度对病人进行定期随访,以观察疗效,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复发及放射损伤等情况。四、放射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每周至少进行各种治疗设备小维修 1 次,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放射治疗防护规定,严格安全管理,做到在治疗室、候诊室等放疗工作场所标明安全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认真实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病人的安全。六、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管理制度主要记录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监护以及专业技术和防护知识培训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