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 XX 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 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建设标准一、胸痛中心的建设(一)基本条件1.设置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 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关的诊疗科 目。2.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3.设置重症监护 室(ICU)。4.具备开展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和溶栓 治疗、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张力性气胸紧急持续性 引流及外科手术治疗的相关条件。5.具备开展急性主动脉夹层的急诊介入治疗和外科手术 的相关条件,或与具备条件的医院建立转诊机制。6.具备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二)组织管理1.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负责、相关科室和管理部门 参加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 并负责胸痛中心的日常管理。2.建立针对心源性和非心源性胸痛患者的救治小组,按 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法律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 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预案和工作协调机制。3.与 所 在 医 联 体 内 各 医 疗 机 构 、 区 域 内 院 前 急 救 中 心 (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4.建立专人负责的胸痛患者信息登记、诊疗数据记录、 随访管理、健康宣教制度,并对胸痛患者诊疗数据进行统 计分析,提出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改进措施。(三)建设要求1.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2.建 立胸痛中心绿色通道,及时接诊胸痛患者。3.急诊科设置胸痛诊室,建立急性胸痛优先就诊机制。 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胸痛患者,实施“先救治、后付 费”。4.根据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法律规范和临床路径, 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流程。5.建立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流程,经院前急救中心(站) 抢救车转运和基层转诊的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入院后直接送达介入手术室(造影 室)。6.建立针对本院、院前急救中心(站)、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的培训教育体系,提高相关人员的协同救治能力。(四)服务要求1.建立胸痛患者早期快速识别和分诊机制,对胸痛患者 进行“早期识别、危险分层、正确分流、科学救治”。2.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流程,提升胸痛患者早期诊断和规 范治疗能力,建立多学科诊疗模式,重点提升 STEMI、非 ST 段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夹层、急性肺动 脉栓塞、张力性气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