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核算制度一、为用较少的劳动、物质消耗,换取较大的经济效果,应以科室为单位,对业务活动中的劳动、物质消耗和劳动成果进行记录、计算、对比、分析,以奖优罚劣
根据本单位情况,暂定下列物资为科室消耗核算范围:1
专项物资中,用于一般维修的五金、交电、化工物品
如门锁、铁丝、灯泡、灯管、电线、油漆等
卫生材料中氧气、放射材料、化验材料、导管、纱胶布、消毒用品等
低值易耗品中的医疗用品、办公用品、棉织品、炊事用具、修理工具、家具、其它用品等
其它材料中的清洁用品,办公用品(统计时可与低值易耗品中的办公用品合并),各种印刷品等
辅助费用中的洗涤费,供应室的消毒、针筒洗涤和领用的各种材料费和水电、燃料等
二、根据医院编制和各科室任务,由人事科核定科室人员定额
核定定额时,应掌握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不得超过总人员的29%,卫技人员不得超过总人员的 71%
在卫技人员中,医师不得超过卫技人员的 25 %,护理人员不得超过 50%,药剂人员不得超过8%,检验人员不得超过 4
6%,放射人员不得超过 4
4%,其他人员按编制许可和人员情况酌情核定
三、人员定额确定以后,根据各类人员情况和有关工作量定额,核定各科室工作量
如年门诊人次,应根据核定床位 1 :2〜1:3 的比例计算;门诊妇科工作量根据妇科门诊医师人数和每名医师 32 人次/日计算;临床、化验等科室均按此方法和有关定额计算工作量指标
没有明确定额的科室,可参照目前实际情况和前三年平均工作量计算
四、有关技术指标,已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如诊断正确率、无菌感染率、床位周转率、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床位利用率、治愈率、好转率等
根据各科室管理情况需要,可以增加适合本单位的技术指标,如收费正确率、设备维修率等,以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
五、按年度核定科室收入、消耗指标
收入指标按工作量和有关收费标准经计算确定
消耗指标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