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1、目的 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 本项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
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当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收集、标识及搬运
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排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实行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定义: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备危险特性的废物
5、作业程序:5
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危险废弃物:废液的处理
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当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收集,并用容器罐装好,封闭紧 ,分类存放
2 识别标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分类标识,将不相溶的危险化学 废弃溶液分罐存放,并且清楚标明溶液的名称
3 处理:生产部各班组按分类不同的溶液装入大铁桶内,并且盖紧,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 录
由人事行政部联络合格的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危险废弃物:废油、废油漆的处理
1 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当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漆用铁桶、罐进行收集,并且盖紧 ,标识清楚贮存
2 搬运标识:生产部人员将车间内收集的废油、废油漆搬运至指定的处理点贮放,进行重 量计量,填写记录,包装盖紧
3 处理:人事行政部根据生产部各班组收集的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