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作业岗位安全操作章程及危险源辨识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各类叉车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包括柴油车和电动车。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害可能损害的对象叉车装卸和行驶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等失灵等故障,造成车辆撞人、撞物车辆损害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作业环境照明、标识、道路等不良,或人车混行,造成车辆撞人、撞物车辆损害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驾驶人员违章超载、超速驾驶,造成车辆撞人、撞物车辆损害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车辆加油柴油车加油时违规使用明火;导致起火或爆炸火灾爆炸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车辆漏油,遇明火、静电或火花等,导致起火爆炸火灾爆炸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车辆充电充电操作不当,电动车超负荷充电,或充电设备故障造成充电线路过热,或电池爆燃,导致起火火灾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充电操作不当,或充电设备漏电,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操作人员更换充电液,操作不当,化学液进入眼睛、皮肤眼睛或皮肤损害操作人员设备清扫保养、存放叉车清扫保养时,肢体接触设备尖锐部位机械损害操作人员叉车存放在高温部位,造成柴油自燃火灾周边人员4 劳保用品穿戴要求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4.2 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类。5 叉车作业安全要求5.1 叉车驾驶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厂内机动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书,证书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时,应随身携带证书复印件。5.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5.3 叉车装卸和行驶安全要求5.3.1 严禁喝酒后驾驶,行车中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行驶过程中严禁拨拨打电话。5.3.2 严禁超速驾驶:5.3.3 严禁超负荷装载,装载和行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5.3.4 作业中应当遵守“八不准”:5.3.5 叉车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5.3.6 工作过程当中,,假如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实行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5.4 作业结束后的安全要求5.4.1 停车后应关闭油门或总开关;严禁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停车离开时必须将车钥匙取下。5.4.2 每天作业完后对叉车进行日常清洁保养,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