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管理规定1.总则1.1 叉车是我们公司最常用的运输工具之一,为保障公司内叉车在使用 保养及检修过程中的法律规范操作,特制定本规程;1.2 使用范围公司内使用的型号为 CPCD50A CPCD60A CPCD70C CPCD80C CPCD90CPCD1 的内燃式平衡重式叉车2. 叉车的构造及主要零部件2.1 叉车主要由动力装置轮式底盘和工作装置三个部分组成;2.2 主要零部件安全设备:护顶架,喇叭,警告牌,后视镜倒车蜂鸣器,顶灯转向灯倒车灯尾灯停车灯示宽灯,门架操作装置:制动器,操纵杆,制动杆,踏板,升降架动力装置:发动机,蓄电池箱,车轮,燃油箱,工作油箱平衡装置:平衡重3. 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3.1 驾驶人员必须达到 18 周岁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后,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不准上路运载货物3.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 饮食和闲谈3.3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3.4 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 跳车 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3.5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叉车的叉脚应放落地面4. 叉车载荷及车速的要求4.1 载荷重量及尺寸要求由于路面状况及叉车的磨损情况,货物重量不准超过叉车额定载重量的90%,当叉架升高时,载重量根据载荷曲线逐级降低;宽,载荷中心是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一般情况下,叉车的载荷中心为 6mm,当货物重心在载荷中心范围内时,叉车能按额定起重量进行正常的装卸作业当超过重心超出载荷中心范围时,即有可能破坏叉车的稳定性,叉车就不能按额定起重量进行装卸作业即当接近额定载重量时,货物宽度不准超过 12mm(指的是额定重量时);高度,如起重机起载货物的额定高度为 30mm,但由于叉车的磨损及路面状况的影响,货物的高度不准超过 27mm 叉工件时,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叉车规定的最高高度的 2/3 运行时叉件离地高度应在 3mm -5mm 之间;长,货物的长度不应超过叉宽的两倍,当货物过长时,可能会由于货物重心的偏移而影响叉车的纵向稳定性;速度限制,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转弯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 3 公里5.叉车日常保养叉车的保养分为四类,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日常保养通常每天要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