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 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 的生命安全,维护合肥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旅行社条例》(6)《导游人员管理条例》(7)《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9)《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0) «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1) «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2) «安徽省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合肥市境内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 件。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 等气象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巨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 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 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 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 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 伤亡的突发事件。1.3 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 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2) 属地抢救,就近处置。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当地旅游行政 管理部门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 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 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 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合肥市 旅游局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 的善后工作。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2.1 组织机构⑴ 在安徽省旅游局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领导 下,成立合肥市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桑林兵常务副组长:潘士琴副组长:陈安达、唐德鹏、俞晓华、李玉海成员:唐建江、李诚、陈、范平、陆晟、孙跃龙、汪俊峰、 邢利萍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