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得权利和义务关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和互惠互利得原则,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位置、范围和数量 位置:甲方所出租得混凝土搅拌站位于紫云自治县苗寨冲 ( 紫云县林业局和紫云洞交叉路口 向上 500 米处 ), 且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 能够满足乙方生产经营得要求 。范围:搅拌设备、变压器、地磅、办公室、宿舍、食堂、试验室以及使用场地。数量:本合同项下得租赁物名称、型号、单位、数量见附表 1 。 二、库存原材料 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交接。现场库存得原材料由甲方堆积整理。若乙方需要得话 ,则根据原价格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一年,自 2025 年 月 日至 20 1 7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得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与搅拌站相关得执照、证件、公章、票据、资料等由甲方保存入档,乙方若需要时,可向甲方提出使用申请;甲方则在保证企业信息及利益安全得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方便。 四、租金及结付方式 1、租金:本合同项下得混凝土搅拌站每年租金为(大写) 万元整(人民币),¥: 万元整。 2、结付方式: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 万元人民币后,本租赁合同生效,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余部分 。 4、租赁期间得电费、水费、设备维修费、人工费用以及上交各职能部门得费用由乙方负担。5、乙方所发生得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经济往来账目将以公司名义进行,但所涉全部税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乙方所提供得税项不全,则甲方有权对汇入其账户上得乙方货款暂不支付予乙方;若乙方所提供得税项手续全部符合财务制度得规定,则甲方应将汇入其账户上得乙方货款在七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五、期满交付合同期满后,如需延长租赁期得,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同意后重新办理相关续租手续。若到期不再继续租赁得,乙方应于租赁期满 5 日内将到期得租赁物使用权无偿交付给甲方,并依据本合同条款以及相应得合同设备清单进行现场验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以原设备达到完好无损、能够继续正常使用为验收标准。乙方在租赁期间投资建设得机械设备或建筑设施可随合同得终止而搬迁,但搬迁应以不损坏甲方得机械设备或基础设施为原则。若乙方未根据合同约定交还租赁物使用权得,甲方有权实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