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资料纯属个人总结,仅供参考。采纳与否,后果自负1.《服务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和主要特点。GATS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是:每一成员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另一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低于它给予其他成员类似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该原则的特点(1)既适用于另一成员提供的服务,也适用于给另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的待遇;(2)是适用于所有成员的一般性义务,对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允许各成员在协定生效起 10 年过渡期内保留与最惠国待遇不符的法律和措施,只要在 GATS 生效前将这些不符作为例外列入附件中;(4)不适用于根据经济一体化协定所作出的优惠安排;(5)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服务以及相关的法律和要求.2.《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对中心管辖有何规定?(1)中心的成立旨在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2 )中心管辖的主体要件:投资争议的一方必须是公约缔约国,另一方是公约另一缔约国国民。(3 分)(3) 中心管辖的客体要件:争议必须产生于直接投资引起的法律争议(4) 中心管辖的主观要件:双方必须书面同意提交中心管辖3.试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是《巴黎公约》的首要原则,其目的是解决在工业产权方面外国人在本国的法律地位问题,即在成员国之间应给予何种保护.《巴黎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包括以下方面含义:(1)任何成员国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应在其他成员国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或今后给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只要遵守各该国国民应遵守的条件和手续,即就应和该国国民享有同样的保护,并在其权利遭受任何侵害时,可得到同样的法律救济。(2)被请求保护的国家不得要求成员国国民必须在该被请求国有永久住所或营业所才能享有国民待遇原则.(2分(3)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凡在公约成员国领土内有永久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也享有与公约成员国国民同样的待遇。(4)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权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明确地予以保留,即不给外国人国民待遇国民待遇原则仅仅保证了缔约国国民在其他缔约国享受与该国国民同样的待遇,但对于该国给予的保护的水平则不能约束.各国根据本国的经济和技术情况决定保护水平。巴黎公约规定了某些方面的最低保护要求。4、GATT1994 国民待遇的原则的含义、适用范围?其含义是:一缔约方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方时,进方不应直接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