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
工业园项目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
为法律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项目名称:××工业园垃圾清运服务 2、项目性质:××项目范围内垃圾清运承包 3、项目地址:
工业园 第二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项目范围内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
或五叶垃圾中转站
(政府所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如违规乱倒产生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在协议期内,将管理辖区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和部分生产垃圾存放在辖区垃圾箱内,以方便乙方清运
(2)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确认或知晓乙方每日清运垃圾情况,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3)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的要求,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检查时,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及时进行清运
2、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负责每日清理甲方项目辖区垃圾箱(房)的全部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2)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辖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劳保福利、车辆维修维护以及车辆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日清运时间为日产日清,如遇特别情况,须配合甲方根据项目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4)乙方自行负责安排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开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5)乙方工作行为以及运输车辆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未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