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1.0.1 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1.0.3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0.4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 1.0.4 的规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表 1.0.4城市规模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ⅡⅢ人 口 规 模(万人)﹤2020~5050~100100~200≥2001.0.5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 1.0.5 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表 1.0.5 城市规模分 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 城 市ⅠⅡⅢ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8.6~11.49.2~12.310.3~13.811.6~15.413.0~17.5人均规划用地(㎡/人)8.8~12.09.1~12.49.1~12.49.5~12.810.0~13.21.0.6 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1.0.7 有专项进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法律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1.0.8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2.0.2 行政办公用地 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2.0.3 商业金融用地 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2.0.4 文化娱乐用地 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2.0.5 体育用地 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2.0.6 医疗卫生用地 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