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电梯工程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市建设局关于旧楼增设电梯的文献精神,经征求本梯各住户的意见(均已签增设电梯确认书),决定运用本梯预留电梯井增设电梯,实行“自愿集资,谁出资,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经各住户协商,现就增设电梯安装、此后使用及管理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成立工程业主代表:业主代表由 、 、 等三人组成
受本梯业主委托,代表业主负责电梯安装施工期间有关事项的办理、协调,负责与质监局、施工单位、社区物业等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监督等工作
同时委托 代表业主与乙方签购买和安装电梯协议,委托 代收集资款并付款及结账
二、电梯的选用及施工单位的拟定:经对几大电梯品牌的仔细考察和比较,本着“物便宜美”的选购原则,选定 型号客梯,每台电梯裸梯、钢结构梯井道、土建、运费、安装费、验收等计 万元
经业主共同讨论,决定由漳州 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承接 1 号梯电梯定购及安装工程,定购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电梯安装验收为 70 天
三、建设费用分摊办法:每台电梯 万元,另预收钢结构电梯井道及土建等费用 万元,其它费用 万元,总计预收 万元,各户费用参照市公安局社区宿舍楼电梯安装费用分担模式,实行“平均分摊,差层承担”的公式,即用电梯安装总造价除以本梯参加集资总户数,得出每户平均分摊数,再以中间基准层承担平均价,其他楼层每向上一层递增 10%,每向下一层递减 10%,以此类推
各住户预交款将统一打入指定帐户,待电梯安装结算后,多还少补
具体数额见《 电梯住户电梯安装预交金额表》四、电梯的管理与使用:1、电梯安装后,产权归本梯所有集资的住户所有,委托 为登记人,委托 参加培训为电梯管理员,此后如更新电梯的费用及旧梯出售收入均需由集资户协商拟定,若有住户出售房产也应向新产权人阐明并明确移交
2、电梯实行 24 小时不中断运营,运营中所产生的电费、维护费(每月 元)、维修费、年检费由各住户按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