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任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生产任务管理,保证生产现场人员行为的可控在控,防止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任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 生产任务管理实行生产任务单制度。没有生产任务单不能开票工作,防止现场人员作业的随意性,杜绝无票作业。第三条 生产任务单包括管理任务单、工作任务单、操作任务单三种,其工作流程为生成生产任务单、下达生产任务单、接收生产任务单、执行生产任务单、终结生产任务单五个环节。第四条 管理任务和工作任务单适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工作安排需要使用管理任务单,如:重大危险源评估、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 二、除以下工作外的所有工作(包括管理工作)均需要使用工作任务单。1.生产区域的日常巡检类工作。例如:点检巡检、运转人员的巡检,现场例行安全检查等;2.生产区域的采样工作。例如,水、汽、气、煤、油;3.生产区域的灰渣清运工作和保洁工作;4.集团公司两票管理标准中规定的紧急处置的工作。第五条 操作任务单适用范围 在生产区域内,除以下操作外,其余所有操作均需要使用操作任务单。1.运转调整性操作;2.程控操作;3.紧急事故处理时的相关操作。第六条 各部门应当依据集团公司确定的任务单适用范围,排列出本部门不需要在生产任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和需要登记但无需开票的任务清单,经本厂、江苏分公司审核后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案。第七条 生产任务单是为了进一步保证安全有序生产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实现闭环管理的有效手段,各生产部室、公司、车间要加强对生产任务管理工作过程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部室、公司、车间。 第二章 生产任务单的管理第九条 厂部成立生产任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生产厂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 成 员:发电部、检测、修理公司、总公司、物业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负责人第十条 设备部、发电部、总公司、检测、修理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作为生产任务管理的实施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任务管理工作过程管理,对生产任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改善和完善意见。第十一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生产任务单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提出考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