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天燃气设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向用户安全正常供气和天然气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范围 凡是从事下列工作均属动火作业,都应办理动火作业票,认真严格根据本制度执行1.在已运转的天然气管道、设施、运转设备上进行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
如电、气焊、使用喷灯熬沥青、铁器工作凿击、使用砂轮等
2.在上述设施上进行高压电气试验,进行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工作
如高压气体喷射、能产生热辐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铁等
3.在与带气管道设施连接尚未置换通气,但中间无盲板隔离的管道设施上进行上署 1、2 款所列的各项工作
4.在门站内,调压站室内,天然气阀井内等类似爆炸危险场所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上述第 1、2 款所列工作或凿击建筑物构件、喷砂、喷镀、非防爆电气作业等
二、动火作业的申报审批程序1.动火作业的申请 ① 公司所属部门进行动火作业,由负责动火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② 新老用户新增用气项目或用气设备、输气管线维修等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写危险作业票
2.动火作业申请的报批时间 ① 凡属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 3-5 天提出申请
② 凡属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 1-3 天提出申请
③ 凡属三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备注:在抢险等紧急动火作业时,在按本制度要求实行可的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边进行作业,一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票的填写 ① 危险作业票一式三联,经全部审签后,一联交调度中心,一联交安全处,一联留动火部门自存
② 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申请部门制定,并须画出作业有关的系统简图,表明具体作业部位,写清作业的具体内容,经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签后,危险作业票才可申报
③ 凡属一级动火作业项目的,还需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