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大通道建设管理委员会奖励与福利制度(初稿)为加快大通道建设,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营 造积极向上、和谐的工作环境,根据大通道管委会工作制度 (黔江大通道管委发〔2025〕2 号)规定,提出奖励与福利 制度。一、奖励制度(一)外宣奖励。凡职工在《今日汇报》、《政务要情》 《武陵都市报》上发表信息的,均给予每篇 50 元的奖励;在市级信息专刊或媒体上(正面报道)发表的,给予每篇 1 元的奖励;专报信息被区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另奖励 2 元。(二)调研(理论)文章奖励。凡职工在区、市、国家 级刊物上发表调研(理论)文章均给予物质奖励,20 字 以上的,分别奖 4 元、5 元、6 元;20 字以下的 减半奖励。(三)优秀职工奖励。凡年度考评被评为优秀等级的职 工,给予 5 元奖励,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级的,给予 10 元奖励。(四)争光奖励。凡在各类竞赛活动中为单位争得荣誉 的职工,按系统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4 元、3 元、2 元;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8 元、6 元、4 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10 元、8 元、6 元。二、福利制度(一)红白喜事慰问。凡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有红白喜事, 以单位名义统一按 10 元标准进行慰问。(二)教育奖助。凡职工子女考入大学,统一按 10 元标准发放奖学金。(三)学习补助。凡职工自愿进行在职学习和培训的,对学 费(凭正式收据或发票)补助 50%。(四)生日慰问。职工本人生日统一按 5 元标准进行 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