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最终检查和实验的质量保证模式(一)范围 本国际标准规定的质量体系规定,是用于供方证实其在最终检查和实验期间查出和控制产品不合格项并加以解决的能力。本标准用于下述环境,即只有当供方能提供证实其最终产品的检查和实验能力的足够证据时,才能信任产品符合规定的规定。 (二)引用标准 本国际标准发布时所引用的下列标准的有效版本,构成了本标准的一部分。因所有标准都将修订,故鼓舞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尽也许采纳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IEC 和 ISO 成员均持有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 ISO8402: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词汇。 (三)定义 本标准采纳 ISO8402 的定义及下述定义。 1.产品 活动或过程的结果。 注 2 产品可涉及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注 3 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组件或流程性材料)或无形的(如知识或概念)或它们的组合。 注 4 本标准中所用的术语"产品"仅合用于打算提供的产品,并非指无意中形成的、影响环境的副产品。这点与 ISO8402 所给出的定义有差异。 2.投标 供方做出的满足产品协议招标规定的报盘。 3.协议 供需双方以任一方式达成一致的条文。 (四)质量体系规定 1.管理职责 (1)质量方针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规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对质量作出承诺,并形成文献。质量方针应体现供方的组织目的以及顾客的希望和规定。供方应保证组织的各级人员都理解质量方针,并坚持贯彻执行。 (2)组织 ①职责和职权 对根据本国际标准规定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人员,特别是对需要独立行使权力的人员,应书面规定其职责、职权和互相关系,以便: a)进行最终检查和实验; b)保证不符合规定规定的产品不使用或不交付。 ②资源 供方应拟定资源规定并提供适当的资源,涉及委派通过培训的人员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活动,含内部质量审核。 ③管理者代表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不管他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明确其以下职权: a)保证根据本标准规定建立、运营和保持质量体系; b)向供方的管理者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营情况,以便评审和改善质量体系。 注 5 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也可涉及供方质量体系方面与外部机构的联络。 (3)管理评审 负有决策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