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培育目标为落实语言文字的各项工作,扎实促进我校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 工作健康进展,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育高素养人才, 特针对我校学生制定以下培育目标:一、指导思想仔细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 革与进展的决定》,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 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法律规范化的通知》、《关于全国教育系统进一步 加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 的健康进展,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语言文字水平
二、培育目标(一)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是现代汉语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
《宪法》规定:“国 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我校学生的培育目标是:学生能熟练 地使用汉语拼音,发音准确,说普通话,语表达清楚达意沟通顺 畅,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语交际能力和书写能力
交际能力方面,体做到:(1)交际态度乐于与人沟通,能顺利与对方进行沟通
尊重意识较强,会使 用礼貌用语
他人发言时基本不插嘴,打断他人发言之前有所预示 (如举手)
与他人沟通、合作时能表现得有耐心,能较好地处理他 人与自己不一致的意见
同意尝试用不同的方法与人合作
(2 )交际习惯听对方说话时注意力较集中,间或走神但能主动调节并较长 时间地集中注意力,听的时候能注意观察对方的表情、手势
能关 注发言者所说的中心议题,能间或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或发 表自己的见解
(3 )交际能力较仔细地倾听别人的话,较有条理地用普通话的进行观点基 本上表述清楚
能讲述具有一定情节的故事
有一定的法律规范语言 意识,间或出现的表达错误,经暗示能改正并正确表达
语句表述 较位准确、到位,能使用态势语言
交谈中遇到不理解的地方能先 思考再请教他人
就不同的意见与人探讨
对他人的心情能给予 理解,对别人的话能做出回应
朗读能力方面,具体做到:一年级:着重从正确方面进行评价